蒋永国、王炜、朱昌启: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淮昊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蒋永国、王炜、朱昌启、王保国、张洪生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安徽淮昊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连带共同赔偿没有供货就直接签字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997650元(对于没有按计划供货和高出市场价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时保留诉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8日
承办法官:常斌 电话0554—2515006
蒋永国、王炜、朱昌启: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淮昊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蒋永国、王炜、朱昌启、王保国、张洪生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安徽淮昊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连带共同赔偿没有供货就直接签字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997650元(对于没有按计划供货和高出市场价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时保留诉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8日
承办法官:常斌 电话0554—251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