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皖0402执264号
鲍栋梁:
本院执行的张发爱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你已被本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向你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决定书。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你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消费行为,如违反,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2022)皖0402执264号
鲍栋梁:
本院执行的张发爱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你已被本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向你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决定书。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你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消费行为,如违反,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