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皖0402民初782号
本院于2022年5月10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人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王军、王祥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联系人:张怀武,本院民事(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联系电话:0554-2511170
联系地址:淮南市大通区洞山东路北侧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0日
(2022)皖0402民初782号
本院于2022年5月10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人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王军、王祥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联系人:张怀武,本院民事(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联系电话:0554-251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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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