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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标准法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11:42:23 打印 字号: | |

一、项目编号:AHJH-CG20220601

二、项目名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标准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古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黄金广场6号楼1005

中标(成交)金额:1968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标准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科达、联想、飞利浦等

规格型号:含55英寸液晶电视机2台、SVR2931高清庭审主机1台、IPC830摄像机3台、PVB鹅颈话筒5支、PG嫌疑人话筒(含支架)1支、实物展台、音响、网线、视频线、音频线、及其他配件等

数量:1套

单价:196800.00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3000.00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0609

开标(采购)日期:20220614090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址:淮南市大通区洞山东路延伸段 

  式:0554-2511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建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华茂大厦13层

    话:0554-6661929、18456521101

3.项目联系方式

  系  人:胡警官(采购人)、朱辰、姚慧(代理机构)

 系 方 式:0554-2511379、0554-6661929;18456521101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