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中城投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春林诉被告王岩、中城投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原名:安徽众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诉要求: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借款利息652394元;2.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02民初2175号保全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孔店人民法庭(一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2年05月17日
承办法院: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孔店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余培 电话:(0554)622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