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皖0402民初329号
徐 磊:
本院受理原告盛梅与徐磊旅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402民初329号民事裁定书。
准许原告盛梅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7元,减半收取308.5元,由原告盛梅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 董法官
联系电话:0554—2511023
(2022)皖0402民初329号
徐 磊:
本院受理原告盛梅与徐磊旅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402民初329号民事裁定书。
准许原告盛梅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7元,减半收取308.5元,由原告盛梅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 董法官
联系电话:0554—25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