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彩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淮彩电器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402民初5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原告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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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