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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赵前进送达失信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7:36:02 打印 字号: | |

2022)皖0402执115号

赵前进:

    申请执行人余道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失信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