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倪龙岩诉被告陈苏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陈苏兵:
本院受理(2022)皖0402民初525号原告倪龙岩诉被告陈苏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倪龙岩起诉要求:1、判令陈苏兵偿还借款100000元和合法利息;2、陈苏兵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转换程序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2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