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裁判文书
便民服务
法学园地
法院文化
法律法规
执行在线
联络专栏
法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关于向赵前进送达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3 08:37:49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
2022)皖0402执115号
赵前进:
申请执行人余道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限制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