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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许保林送达上诉状副本等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0:41:49 打印 字号: | |

(2021)皖0402民初1952号

许保林:

本院受理原告郑礼军与被告淮南市正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余华阳、许保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