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皖0402破1号
根据淮南金丰易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1月6日决定受理淮南金丰易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预重整管理人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南金丰易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