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廉洁:
本院受理原告段昌凤诉被告吉廉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段昌凤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34208元,合计54208元。邮寄被退回,无法联系到吉廉洁。现依法向吉廉洁公告送达(2021)皖0402民初144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2021)皖0402民初1446号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30日15时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