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关于向淮南南乡子运输有限公司送达对外委托鉴定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8 17:30:51 打印 字号: | |

(2021)皖0402法鉴字第148号

淮南南乡子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汤传多诉被告杨会红、淮南南乡子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对外委托鉴定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到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并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前往鉴定机构,详情请与立案庭胡法官联系,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54-2511337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