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群: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淮南怡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0402执73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