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喜:
本院执行的行政审判庭移送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0402执70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