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皖0402执恢54号
汪雯、冯晟:
申请执行人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现向你送达限制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