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正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施开旺诉被告安徽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南市万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嘉兴正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江苏越策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02民初8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原告施开旺撤诉。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计1,650元,由原告施开旺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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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