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皖0402民再1号
刘铸:
田万民与刘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再审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02民再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
一、撤销本院(2017)皖0402民初89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原审原告田万民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9日
(2021)皖0402民再1号
刘铸:
田万民与刘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再审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02民再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
一、撤销本院(2017)皖0402民初89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原审原告田万民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