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伍:
本院受理的原告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岗支行与被告陈方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02民初56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岗支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岗支行负担。
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日
陈方伍:
本院受理的原告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岗支行与被告陈方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02民初56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岗支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岗支行负担。
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