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皖0402民初122号
淮南白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淮南市田家庵区东盛门窗装饰中心诉被告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南白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02民初1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淮南市田家庵区东盛门窗装饰中心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原告淮南市田家庵区东盛门窗装饰中心自愿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