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皖0402执60号
葛兵、徐定友:
因申请执行人淮南市金鼎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