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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淮南恒天易开汽车营运有限公司送达(2020)皖0402民初1058号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11:24:33 打印 字号: | |

淮南恒天易开汽车营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吕胜与被告黄晓娜、淮南市三和镇人民政府、淮南恒天易开汽车营运有限公司、襄阳东博共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滨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张吕胜申请撤回起诉,本院已裁定予以准许。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皖0402民初105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