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皖0402民初1006号
徐勇:
本院受理原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华东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勇、第三人孙钟晨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华东药业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股权损失人民币150万元整;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0)皖0402民初10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本案转为普通程序)、(2020)皖0402民初100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扣留被申请人徐勇对安徽联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股权转让款)150万元。期限为一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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