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
本院受理原告卜洋诉被告张媛媛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20)皖0402民初928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被告偿付原告借款80000元,利息19200元,合计992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