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允清:
本院受理原告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岗支行诉你与童树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岗支行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6833.15元和2020年2月1日后至付清时按年息9.375%计算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