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雨:
本院受理原告徐龙诉被告张茂雨离婚纠纷一案,起诉要求:1、离婚;2、婚生子徐家乐由徐龙抚养;3、张茂雨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孔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2日
承办法院: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孔店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余培 电话:(0554)622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