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关于向方菊送达(2020)皖0402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15:12:51 打印 字号: | |

方菊:

本院受理原告俞韦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402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准予原告俞韦韦与被告方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