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霞:
本院受理原告段保席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确认连云港市连云区五羊路1号嘉泰城市花园山南居1幢3单元502室房产归原告所有,并协助原告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402民初73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10时在本院洛河人民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