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关于向刘强强送达(2020)皖0402执8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16:01:19 打印 字号: | |

刘强强

本院执行的刑事审判庭移送罚金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20)皖0402执8号限制消费令。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十九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