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辉:
本院受理原告陈旭涛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旭涛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91,000元及至2019年8月30日的利息20,000元和此后至付清时按月息2%计算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20年6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