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关于向徐宏伟送达上诉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8 16:07:33 打印 字号: | |

 (2019)皖0402民初445号

徐宏伟:

本院受理原告罗坚诉被告徐宏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并作出(2019)皖0402民初44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年一月八日

 

承办法官:审判监督庭  董法官   

   话:0554—2512282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