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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送达(2019)皖0402民初1560号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10:22:24 打印 字号: | |

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纪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402民初15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原告安徽纪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安徽纪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