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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0 16:14:50 打印 字号: | |

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纪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判决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76,910元、违约金10,038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担。由于邮政快递被退回,无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现依法向山西中技金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9)皖0402民初156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2月23日16时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