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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淮南白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2019)皖0402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1 09:31:14 打印 字号: | |

2019)皖0402民初730号

淮南白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党琦被告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南白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皖0402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0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