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亚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本院执行的崔波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19)皖0402执114号执行裁定书。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