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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马长辉送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8 16:16:58 打印 字号: | |

(2019)皖0402执21号

马长辉:

本院在执行你与胡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