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皖0402执恢8号
安志刚:
本院在执行吴端与安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402执恢8号拍卖成交裁定书及我院已查封了你所有的位于国庆路东路北侧王郢新村1-11(不动产权证号:018000244)号房屋予以查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