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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徐宏伟送达对外委托鉴定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5 15:13:26 打印 字号: | |

(2019)皖0402委鉴字第63号

徐宏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坚诉被告徐宏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对外委托鉴定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8月6日上午9时到本院1楼信访大厅摇号室参加摇号,2019年8月15日上午10时之前到达鉴定机构,详情请与立案二庭胡法官联系,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19年65日

 

联系电话:0554-2511337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