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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范光武、弘信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送达对外委托鉴定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5 14:58:45 打印 字号: | |

(2019)皖0402委鉴字第56号

范光武、弘信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里伞诉被告范光武、弘信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弘信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义乌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对外委托鉴定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8月6日上午9时到本院1楼信访大厅摇号室参加摇号,2019年8月15日上午10时之前到达鉴定机构,详情请与立案二庭胡法官联系,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5日

 

联系电话:0554-2511337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