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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李孔泽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转入普通程序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0 14:43:33 打印 字号: | |

2019)皖0402民初957号

李孔泽

本院受理的原告淮南通商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转入普通程序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9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0一九年六月十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