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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姚继扁送达(2019)皖0402民初87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1 09:28:08 打印 字号: | |

姚继扁:

原告叶仁林诉被告姚继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9日作出(2019)皖0402民初87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 一、被告姚继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叶仁林偿还欠款190,000元并自逾期还款之日2018年5月2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叶仁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25元,由原告叶仁林负担700元,由被告姚继扁负担4325元。

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