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阿建:
本院执行的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19)皖0402执80号执行裁定书。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