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辉:
本院受理原告刘正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及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8日
承办法官:张怀武 电话0554—251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