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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张林林送达对外委托鉴定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7 10:52:01 打印 字号: | |

(2019)皖0402委鉴字第42号

张林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健诉被告张林林、陈娟、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对外委托鉴定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2019年6月17日上午9:00到本院1楼信访大厅摇号室参加摇号,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并定于2019年6月21日上午10时到达鉴定机构,摇号结果详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告专栏。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